详细内容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2年度会计报表及交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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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评协[2013]2号 宋亮 |
| 发布时间:2013-01-25 访问人次: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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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省资产评估机构2012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及2013年度团体与个人会员会费交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2年度会计报表
(一)网络报送方法。2012年度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报表仍然通过中评协Gnet的行业信息管理软件进行网络报送。
1、软件下载。进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行业管理信息平台”-“Gnet平台软件下载”-“Gnet网络桌面(IBD完整版)下载”进行下载,如果去年已经安装该软件,可以继续使用,不必重新下载。
2、网络报送报表注意事项。为保证全省行业会计报表数据汇总的准确性,各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网络报送会计报表时,应注意按软件要求认真填写有关数据,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必需填报的报表和内容包括:(1)报表封面;(2)编表说明(必需对往来款项中金额较大项目、执业风险基金提取、使用、收支情况进行说明和必要分析);(3)资产负债表;(4)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5)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请各机构务必于2013年3月1日前完成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网上报送工作,同时将纸质会计报表经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邮寄省评协,省评协根据报送情况将实地抽查部分机构。
(二)会计报表检查。3月1日-4月30日,省评协对机构报送的会计报表进行核实,对于填写不完整的会计报表,退回重新报送;对于逾期未上报的评估机构,在省评协网站上通报。
二、交纳2013年度团体与个人会费
2013年度团体与个人会员会费的交纳工作按照《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团体会员会费。2013年度的团体会员会费,按2012年度会计报表中资产评估业务收入总和的1%交纳。资产评估业务收入的范围包括: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及相关的各项收入。
各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会计报表和上交的会费应包括分所(分所在省外或者厦门市的除外)。
(二)个人会员会费。各资产评估机构截至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评估师均应交纳个人会员会费,交纳标准为1000元/人。
(三)会费交纳时间。各资产评估机构的团体与个人会员会费请于2013年3月1日前汇至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对于逾期未上交会费的资产评估机构,将暂缓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并在年检文件和省评协网站上通报。
省评协银行账号信息:
单位全称: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帐号:117050152200019729
三、网络报送操作咨询
各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网络报送会计报表的过程中,操作上或技术上有何疑难问题可直接向中评协信息部或省评协咨询。
中评协信息部:王 静 孙小明
电话:010-88191717 88191754
省评协联系人:李敏晖 宋 亮
联系电话:0591-87097028 87097022
联系地址:福州市冶山路43号3楼326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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