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司董事长雷云先生被聘任为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制订了《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委员会将坚持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
根据章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专门委员、专家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人,由资深法学专家担任;副主任4人,原则上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推荐的分管领导担任。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议批准遴选、惩戒工作相关制度;根据法官、检察官缺额情况,审议核准全省年度法官、检察官遴选名额及差额比例;审查确定拟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人选,拟初任法官、检察官人选,拟从法学专家学者、律师和优秀法律人才中选拔的法官、检察官人选等8项。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由委员会统一组织,所有入额人员均须考试考核合格,按规定的程序确认人选。
2016年2月24日,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福州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出席会议。
陈冬指出,在省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顶层制度设计,也是为把好员额法官检察官入口提供专业支撑的重要平台和组织形式。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谋划好、实施好,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他强调,法官检察官统一遴选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严格程序标准、规范操作、细致审查,以专业的眼光、学识和经验,客观公正地把最优秀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出来。遴选委员会作为中立、权威、多元、专业和透明的第三方机构,其专业水平、专业形象对遴选工作的公信力影响较大,要勤于学习,高起点、高水平开展好遴选工作,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客观公正开展遴选。
会上,省领导为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会后,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